"在菜市場看上去很新鮮的肉,
怎麼買到家就變樣了?"
相信很多消費者都有類似經歷。
在超市、菜市場看著光鮮水靈的農產品,
買回家後卻大變樣,
這其中奧秘就在於"生鮮燈" 。
這種通過調整光照顏色讓食品看起來更"新鮮"的燈具,近年來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鮮市場上運用非常普遍。雖然使用生鮮燈並不代表商家所售賣的食品品質一定不好,但這種燈光的確存在迷惑消費者的作用。
圖源央視新聞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對以這些農貿市場內常見的"生鮮燈"予以禁用。
那周邊的生鮮市場是否正逐步落實?近日,記者跟隨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走進梅隴鎮隴南肉類批發市場一探究竟。
作為梅隴鎮從事肉類批發與零售,蔬菜、水產等食用農產品銷售體量最大的綜合市場,隴南肉類批發市場主動出擊,第一時間告知市場內經營戶,並發放了《隴南農貿市場全體經營戶告知書》。
拆除"生鮮燈"前後對比
市場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明確了市場內'生鮮燈'停止使用的時間節點,要求經營戶盡快拆除'生鮮燈',避免誤導消費者。"
截至目前,隴南市場內42個肉類零售攤位,54個蔬菜攤位,38個水產攤位已全部棄用"生鮮燈",以強弱適宜的光源,還原商品本來面目。
梅隴市場所執法人員表示,"下一步,我們會加強引導,進一步規範轄區內的街邊菜店更換不影響食用農產品真實色澤的照明設施。"目前,區市場監管局正督促全區102家農貿市場減少"生鮮燈"的使用。
自2023年12月1日起,一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到相關投訴並查實,銷售者將可能面臨責令整改、警告甚至罰款等行政處罰。
來源:今日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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